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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产假延长至158天 南京多个假期有了最新明确

时间:2023-02-07 11:10:19 来源:江苏新闻 分享至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据江苏公共·新闻频道《新闻360》报道:《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》将于2月10日起施行,其中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,包括子女三周岁前,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;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,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护理假等。

根据《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》,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,延长产假60天,即总共158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;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子女三周岁前,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。相比于以往,应该说,在假期数量上明显增多了,而且这些假期视为出勤,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。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。

在积极落实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同时,南京充分考虑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。《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》明确,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,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。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,也可以分次享受。此外,南京还从普惠托育、财税、住房、教育等全方位给予支持,并全力保障生育女性就业合法权益。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,对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;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,生育二孩、三孩的按照规定分别给予百分之五十、百分之八十的补贴。

江苏台记者/钱进 张健 编辑/胡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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